道卡期族,曾是大甲溪以北1、桃園社子溪以南沿海平地的主人,由後龍鎮過港仔溪2以南、西湖鄉、銅鑼鄉、三義鄉、外埔鄉以西的丘陵及平原,是崩山(蓬山)八社的生活領域,其間大甲溪以北、大安溪以南是大甲東社及西社的生活空間,大安溪以北至通霄鎮南勢溪3以南是雙寮社、房裡社、苑裡社、貓盂社、南日社的境域,乾隆年間南日社分為日南社與日北社,其中雙寮社及日南社在大甲行政區域內,而房裡社、苑裡社、貓盂社、日北社主要社址在苑裡鎮行政區域內,另有跨越鄰近鄉鎮,由通霄鎮南勢溪以北至後龍鎮過港仔溪以南,是吞霄社的境域,在通霄鎮行政區域內。

蓬山地區社群因分佈於過港仔溪、南勢溪、苑裡溪、房裡溪、雙寮溪、大安溪、大甲溪等網狀水系,水患頻繁,溪流改道,村莊田園埋沒流失,地方流傳「三年水流東,四年水流西」之俗語,是本地區經常水患之寫照,三百年來滄海桑田,交替不斷,後人拓荒墾地,發現房屋基石或瓦礫,是村莊埋沒的遺址,原有緩丘、沼澤,已成平坦田園,而各社原有分界,後人已難追尋。如今政府及民間收藏清代古文書地契,陸續整理出版,從各社給墾、杜賣契字或收取大租、口糧、屯租之完單執照的坐落地名,已有足夠資料探討各社群的生活領域。

自乾隆以降,平埔族人與閩客相互通化,從事農耕,已非全體築社群居,他們也如同漢人三五成群分佈在各自耕地附近,搭建草寮居住,漢人稱之為「虎尾寮」,又稱「番仔寮」4,因為他們的住屋型式與漢人不同,成為田野的地標,也因此留下地名,族人群居的地方,漢人又常冠以地名,稱其聚落為社5,如在大埔地方就稱大埔社,在青埔地方就叫青埔社,在頂店地方就稱為頂店社,又慣將新興聚落稱為新社,而將原來的聚落稱為舊社,所以每社境域內在同時期有多處子社,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,雖然部份聚落或因水災、遷徙或因合併、分立,或建立新社,發生部份聚落的興廢,造成社內部份族人的異動,並非全社集體的遷徙,長期間由於與漢人通婚,漢人入贅承繼產業或承買、典借土地、大租,族人聚落轉變為漢莊,故其人口也隨漢化的增加而遞減,最後在日治初期,只有少數族人向外遷徙,大多數都同化在漢人的族群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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